浮動式離岸風電示範計畫出爐 能源署最快明年第 3 季公布選商結果

Sep. 08 2026

浮動式離岸風電示範計畫出爐 能源署最快明年第 3 季公布選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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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能源署今 (8) 日公布浮動式離岸風電示範計畫草案,規劃選出 2 案適當示範風場,並視情況彈性增加 1 案,每案規模為 6 至 12 座浮台、約 100 至 200 MW。具申請資格的案場須採用「浮動式水下基礎型式」,通過環境部環評審查,並取得能源署核發的備查函。計畫旨在引進浮動式離岸風電技術,將風能開發延伸至更遠水域,以支持 2050 年離岸風電裝置容量達 40至 55 GW 的目標。

選商將從「技術、財務、永續能力」3 大面向評選,總分須達 70 分以上
「技術能力」占 45 分,包括工程執行能力 10 分、開發技術規畫完整性 20 分,及開發期程規畫合理性 15 分;「財務能力」占 40 分,包括主要開發商最上層股東公司淨值或基金規模15分,以及財務穩健性 25 分;「永續能力」占 15 分,包括環境友善與共榮 5 分,以及在地合作及人才培育 10 分。同分時,依技術、財務得分順序排序;若案場存在場址重疊情形,則以分數較高者優先。

能源署副署長陳崇憲表示,國際上目前以半潛式浮台為主,但尚無法確定何種技術最適合臺灣,因此能源署將採較開放的態度;若 2 案採用不同浮台技術,也願意納入,並視情況增加第三案。

陳崇憲指出,草案時程原本寫得較保守,若今年底順利公告選商機制,最快明年第二季即可截止收件、第三季公布選商結果。他也表示,目前已有 6 個以上案場通過環評相關規劃,因此不擔心業者參與投標的積極度。

能源署規劃於選商機制公告後 6 個月內開放收件,躉購費率預計於今年底前提供,並以躉購費率機制作為獎勵方式。示範風場原則上須於 2032 年底前完工併網,但若業者於 2032 年底前完成全數浮台設置,或達成半數併網,可延至次年完成併網。

來源:經濟部經濟日報
彙整與翻譯:EnergyOMNI 全能源

EnergyOMNI 全能源 I Enera Media Ltd. 恩能新元傳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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