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 3-3 選商截止 CIP 與沃旭競爭 3.6 GW 容量
Oct. 01 2026
離岸風電 3-3 選商截止 CIP 與沃旭競爭 3.6 GW 容量

經濟部於 9 月 30 日截止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三期 (R3.3) 選商申請。截至截止時間,共有兩家開發團隊、共兩座風場親自送件,爭取本期 3.6 GW 開發容量,獲選風場預計於 2030 年至 2031 年完工併網。能源署表示,開發商全球投資布局及選商時程未能配合等因素,間接降低業者參與意願;不過依機制規定,仍可透過掛號郵遞送件,最終申請數量將待彙整所有案件後確認。
目前確認的兩案分別為 CIP 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提出的渢妙三號離岸風場,以及沃旭能源提出的大肚一號離岸風場。CIP 表示,9 月 30 日上午完成送件,為連續第五次參與臺灣離岸風電招標,並將過去 9 年開發及建設 4 座臺灣離岸風場的經驗投入此次投標。
沃旭則表示,大肚一號方案具備技術能力、商業可行性及 ESG 承諾,並將近 2 GW 臺灣離岸風電建置經驗導入開發。外界另關注兩座風場可能存在場址重疊情形,後續容量分配結果將成為選商焦點。
R3.3 綠電銷售仍以企業購售電合約 (CPPA) 為主,並新增每度 2.29 元的綠電餘電保底收購價格,以協助業者取得融資、降低開發風險;同時導入容量擴充機制,獲配風場最高可擴充原容量 50%,並提供延長售電年限獎勵及 1 年彈性併網機制。能源署表示,後續將彙整所有投標案件,依序進行申請資格、履約能力及相關審查,預計於 2026 年底前完成選商並公布容量分配結果。
來源:經濟部
彙整與翻譯:全能源 EnergyOMN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