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正式公告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三期選商 釋出 3.6 GW 開發容量

Mar. 31 2026

臺灣正式公告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三期選商 釋出 3.6 GW 開發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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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在召開兩場說明會及三場座談會廣泛蒐集各界意見後,於 3 月 27 日正式公告第三期「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場址容量分配作業要點」。本期選商將自 115 年 4 月 1 日啟動收件,提供業者 6 個月備標期,並於 9 月 30 日截止收件,預計於年底前完成選商作業並公告結果。

第三期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總分配容量為 3.6 GW,預計於 2030 至 2031 年間完工併網。選商機制以開發商履約能力為核心,評分項目包括開發實績 (35%)、財務能力 (30%) 及專案執行能力 (35%),總分須達 70 分以上方具資格。另於專案執行能力中納入 ESG 規劃 (15%) 及能源韌性 (5%),其中 ESG 涵蓋在地產業與經濟效益、環境永續及企業社會責任,強化離岸風電永續發展。

為鼓勵業者加速開發並深化在地連結,本期新增最長 5 年延長售電期間之獎勵機制。除持續以企業購售電合約 (CPPA) 為主要模式外,亦導入每度 2.29 元之保底收購價格,以協助融資取得並降低開發風險。同時新增容量擴充機制,允許獲配業者最高可擴充原核配容量 50%,以提升海域空間使用效率。

截至 115 年 3 月 26 日,臺灣離岸風電累計裝置容量已達 4.5 GW,共設置 482 座風機。經濟部表示,透過公開透明之選商機制,將持續穩健擴大我國作為全球第五大離岸風電市場之地位,確保綠電供應並朝淨零碳排目標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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