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妮觀測站|菲律賓公告離岸風電陸上使用權許可簡化流程
歐妮觀測站|菲律賓公告離岸風電陸上使用權許可簡化流程

編譯:全能源
菲律賓能源部與菲律賓國家石油公司(Philippine National Oil Company, PNOC)於 8 月 27 日簽署合作備忘錄,致力於簡化離岸風電開發及併網所需的陸上區域取得流程。
能源部與 PNOC 將建立一套協調機制,用於取得及管理離岸風電專案所需的陸上電力設施區域及併網設施區域的使用權文件,包含海底電纜登陸點、陸上變電站、升壓站、運維場址、連外道路等等。
能源部長加林(Sharon Garin)表示,這項合作協議將為離岸風電開發商取得支援專案所需的陸上區域,提供更清楚、更協調的管道,並透過明確界定各機關的職責,來降低開發的不確定性。
根據協調機制,開發商必須向能源部提交技術、法律、環境、測繪等相關文件。DOE 確認申請的相關區域是否為專案所必要,之後再將申請案轉交 PNOC。PNOC 在收到能源部正式轉交的申請案後,須於 30 個工作日內,依據環境與自然資源部(DENR)的相關要求進行審查。審查後 PNOC 再向環境與自然資源部提出申請,以取得適當的陸上及海域使用權文件(tenurial instrument)。當環境與自然資源部核發相關使用權文件後,PNOC 必須在 5 個日曆天內通知開發商,並在 15 個日曆天內著手推動簽訂專案專用使用協議。
菲律賓 2025 年底宣布進行離岸風電招標(Green Energy Auction 5,GEA-5),開放固定式水下基礎,競標裝置容量 3,300MW,目標在 2028 至 2030 年度完工。招標開跑後,稍早於 7 月初宣布為重新調整競標機制而暫停,目前暫定於 10 月 2 日發布招標文件(Terms of Reference,TOR)修訂版並公開徵詢意見,並於12月1日正式完成投標。12 月 2 日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期間辦理投標審查及結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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