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向臺灣建設取經 菲律賓 Q3 將成東南亞首個進行離岸風電招標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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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向臺灣建設取經 菲律賓 Q3 將成東南亞首個進行離岸風電招標的國家

發布時間: 202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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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政府 2024 年底宣布預計在 2025 年第三季舉行第五次綠色能源競標(Green Energy Auction 5,GEA-5), 競標規則已於 6 月 11 日正式公告,競標活動將於 7 月 25 日開始。GEA-5 將首次針對離岸風電進行競標,菲律賓也是東南亞地區首個進行離岸風電招標的國家。

再生能源轉型 風電光電為主力

菲律賓政府目前並未設下碳中和或淨零排放的目標年度,根據 2023-2050 年的能源計畫,目標 2030 年再生能源發電佔比達 35%、2040 年達 50%、2050 年超過 50%。到 2040 年間,菲國規劃新增再生能源裝置容量 52.8 GW,其中 27 GW 來自太陽光電、風力發電 16.6 GW、2.5 GW 為地熱、6.1 GW 使用水力發電,能源轉型的核心動力會來自太陽光電及離岸風電。

世界銀行曾於 2019 年發布報告,初步調查菲律賓海域有 178 GW 離岸風電開發潛力,其中 9 成潛力場址位於深水區,適合開發浮動式風電。目前菲律賓已開發陸域風電 593 MW,但尚未有離岸風電建設。小馬可仕總統任內開始積極推動離岸風電,目標在 2028 年卸任前,看到菲國第一座離岸風場完工。

小馬可仕政府於 2023 年 4 月發布 21 號行政命令(EO21),由能源部開始規劃加速離岸風電開發的法規框架,菲國也開始建立一站式窗口、修法允許外資 100% 持有再生能源電廠等改革。全球風能協會(GWEC)在《2025 年全球風能報告》中,也點名菲律賓是亞太地區吸引再生能源投資的新興市場,潛力排名第二。

離岸風場開發 參考臺灣經驗

為推進離岸風電的開發,菲律賓也曾向臺灣取經。丹麥駐菲律賓商務辦事處曾於 2024 年 8 月率團來臺灣參觀離岸風電建設,除了拜訪臺灣水下基礎廠商、風能訓練中心之外,還有出海到彰化外海近距離參觀離岸風場。能源部次長格瓦拉(Rowena Cristina L. Guevara)也表示,參考臺灣第三階段的開發經驗,由政府各部會公告建議排除開發的敏感區(紅燈區),菲律賓也會將海洋保護區(Marine Protected Area)明確劃定為開發禁區,也擬禁止工作船行經保護區。

離岸風電首次招標 聚焦固定式風電

菲律賓自 2022 年開始,透過綠色能源競標來促進再生能源發展,每一輪競標的能源類別有所不同。上一輪 GEA-4 便是針對各類型太陽光電、陸域風電與儲能系統進行競標。根據 GEA-5 的規則,此次競標裝置容量 3300 MW,2028 至 2030 年度完工,基於基礎建設、供應鏈能力等,目前專注在固定式離岸風電,不過也對浮動式風電保持開放態度。

在規則公告後,能源監管委員會將會於下個月設定競標價格上限(Green Energy Auction Reserve,GEAR),得標者會以綠電費率(Green energy tariff,GET),售電期間20年。值得注意的是,綠電費率有指數化調整機制,可因應通膨或匯率波動進行調整,提供開發商價格穩定性的誘因。目前各界可針對 GEA-5 權責範圍(terms of reference)在 6 月 18 日前提交問題或意見。

服務合約授予開發家獨家權 合約期長 25 年

根據目前的開發行政程序,菲國政府透過「離岸風電服務合約(Offshore Wind Energy Service Contract,OSWESC)」,給予開發商獨家權利,合約期限共 25 年。取得服務合約的專案,需通過環境部的審核來取得「環境合規許可(Environmental Compliance Certificate,ECC)」。在申請和取得ECC的階段為前開發期,為期5年,可延長 2 年。取得 ECC 的開發商可以進行風場調查活動,包括地物、地工調查、海氣象測量以及環境和社會評估等。

隨後開發商須提交環境影響評估,向環境部申請開發階段的 ECC,才可以向能源部提交「商業開發許可申請(Declaration of Commercialism,DOC)」。當取得商業開發許可,專案才可以進入興建及營運期,直到 25 年年合約期滿,在期滿後開發商可申請延長 25 年。

能源部核發 92 張服務合約 不少外商插旗

自 2020 年開始,截至 2024 年 12 月,菲國能源部已核准92個離岸風電能源服務合約,合計裝置容量達 67.26 GW,此為參與競標的要件。服務合約數量在近幾年不斷增加,顯示開發商對菲國市場具高度興趣,其中不少專案是由外商進行投資。

丹麥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公司(CIP)在菲律賓規劃開發兩個風場之外,也與菲律賓 Ayala 集團旗下 ACEN 共同開發 1 GW 聖米格爾灣計畫(San Miguel Bay),由 CIP 持股 75%。開發商也有意以此 1 GW 計畫參與競標。麥格理集團旗下離岸風電開發商 Corio 也有兩個專案,菲商 PGEC 與丹麥商 Copenhagen Energy 合資開發、還有新加坡開發商 Nexif Ratch Energy 等,市場統計至少有 8 家開發商有意參與 GEA-5,競爭 3.3 GW 的容量。

雖然能源部目前已核准 92 張服務合約,但進到下一階段、取得開發前期 ECC 的專案則在少數。一般而言,風場開發階段的環境調查、許可取得前置作業需耗時 4 至 6 年;陸域及海上施工的興建階段需 2 至 4 年。GEA-5 目標在 2028-2030 年間完工,從得標到完工僅三到五年時間,時程相當緊迫。菲律賓要達標,有賴政府與業者的全力推進。

備注:本文中文首次刊登於關鍵評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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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昀伶

台灣大學政治學系、台灣大學公共事務研究所畢,畢業後踏入臺灣再生能源產業,曾任職於政府、開發、顧問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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