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區塊開發場址容量分配作業 3-2 期商選 明年始受理申請

Dec. 14 2023

離岸風電區塊開發場址容量分配作業 3-2 期商選 明年始受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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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場址容量分配作業要點」第 4 點第 4 項、第 6 點之內容,經濟部正式公佈 3-2 期商選受理期限。申請人將於 2024 年 3 月 11 日上午 9 時始受理申請,截止至 2024 年 4 月 10 日下午 5 時。

經濟部強調,申請人必須遵守作業要點規定應備文件和格式規範,檢附相關文件及電子檔案,於受理期間以專人遞送至能源署,或以掛號形式(以郵戳為憑)提交至能源署。

離岸風電 3-2 期商選是開發商關注的焦點。經濟部經歷多次商討,於今年 11 月公告「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場址容量分配作業要點」,調整內容包括依序位優先順序,給予不同容量上限;產業關聯方案項目與數量改由開發商自選的自助餐模式;同時考量開發商之建議延長投標準備期,以及有效利用明年天氣窗進行海域調查的機會等因素,彈性調整延長收件時間至 2024 年 4 月。預計明年 5 月公布 3-2 期商選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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