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寮主動申請補發未發電量 核三除役不影響供電

Jun. 25 2024

麥寮主動申請補發未發電量 核三除役不影響供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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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立法院國民黨團質疑麥寮 1 號機延長合約是因缺電,台電表示,麥寮 1 號機延約係業者 5 月主動聯繫台電,希望補發因不可抗力因素未發完的電量,與核三 1 號機依法除役無關,亦無所謂以煤廢核的情況。核三 1 號機除役後,原已規劃由容量更大的豐德新機組替代,供電無虞。

台電說明,麥寮 1、2 號機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生煤用量於 2015 年向雲林縣政府申請展延時遭減量,因此機組需要停機或降載,導致合約期間部分電量未發足,業者基於不可抗力之因素,主動提出將短發電量繼續發完的申請。

雲林縣政府亦表示,因麥寮電廠操作許可證尚未到期,只要符合法定條件,應可繼續運作。台電合法履約,僅同意在 2025 年底前,將原發電總量發完,

有關今年供電狀況,台電表示,下半年雖有部分機組陸續除役,但也有新機組加入供電,今年 7 月核三 1 號機除役,民營豐德電廠 3 號機加入供電;9 月麥寮 2 號機除役,同時新上線大潭 9 號機;12 月還有大潭 7 號機及興達新 1 號機上線。新上線機組發電容量比除役機組更大,故不會出現缺電情況,各月份供電能力均高於尖峰負載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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